第一百五十五章:胜天半子祁同伟!(1 / 8)

确定要接广告后。

霞姐也是第一时间给品牌方打电话了。

电话聊了几句,双方就达成了协议。

不多时对方的合同也是通过传真方式很快打印到了林远手上。

把这些代言签约合同看了一遍后,林远总算知道为什么这些品牌方会给出这么高的代言费了。

总共六个代言,其中四个是形象代言,还有两个是肖像照片授权代言。

前者要参与一定数量的平面广告片拍摄、影视广告片拍摄及品牌商业活动等工作内容,后者只用像之前拍摄美邦广告一样,拍几张平面照片作为广告使用即可。

唯一要注意的就是,一个明星只能独家做同一行业里的一个品牌的代言人,也就是说,林远成了百事可乐的代言人后,就已经是百事的形状了,哪怕他再喜欢喝可口可乐,在公共场合也只能喝代言的百事可乐。

当然,代言时间过了那就无所谓了。

这两种代言的时间都在两年,至于第二年如果要拍摄新广告的话,报酬另算,如果继续就挂个林远代言人的名字,那也不会多支付什么酬劳。

这么一算,到手的代言费似乎也就没那么夸张了。

跟六个品牌方定好了时间后,林远也是回到公寓,准备养足精神,尽快把代言的事情搞定。

只不过这些广告当中,最先拍的是百事可乐广告,虽然它代言费不是最高的,但耐不住人家急啊。

临近过年,本来百事可乐是打算继续沿用去年拍的广告,结果刚好碰上林远拿下金爵奖影帝这个事情,于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,想让林远做它们的形象代言人。

毕竟林远出演的电影,在去年绝对是受到了年轻人的一致好评,并且还给这些观众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

因此,在他们看来,林远的粉丝群体,同样也是它们百事可乐的受众,在这种情况下,要是能请到林远做形象代言人,那自然是再好不过,就算林远没有答应,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损失。

只是百事可乐那边也没有想到,林远这边第二天就给出了答复,这让他们有些惊讶,惊讶后更多的还是开心,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说不定还能在春节前换上新拍的广告。

当然,对于百事来说,应该不会出现任何问题,毕竟他们的广告拍摄很简单。

就是一场十几秒的家庭单元情景戏,林远只需要提着两瓶百事可乐走进屋子,然后装作其乐融融的样子就可以了。

毫不夸张的说,就这种广告,街上随便找一个路人来演都行。

只是路人出演的话,最多也就几百块钱加个盒饭,林远却能拿到两千八百万的代言费,这便是影帝的含金量。

时间很快过去,眨眼的功夫就到了拍摄广告的日子。

拍摄百事的可乐,基本上没花多久时间,直接就是一条过,不过这也正常,林远在星爷的剧组里都是一条过,更别说一条没有任何含金量的广告。

在拍完这条广告后,林远又补了几张平面照,这个代言就算完成了。

中间休息了一天后,紧接着拍的是溜溜梅代言广告。

对于这个广告,林远心里其实是有点抵触的,但奈何人家给的实在是太多了,三千万的代言费,而且也不用他出席什么商演活动。

唯一的缺点就是广告有些恶俗。

广告开始,林远就用各种表情和语气问:你没事吧?你没事吧?

问了半天之后引出主题“没事就吃溜溜梅。”

最后再用一句很洗脑的旋律把广告标语唱一遍。

这个广告很无聊吗?

林远也觉得很无聊,因为这个广告连台词都没有变,跟杨蜜代言的广告词一模一样,只是拍摄的人换成了他而已。

但是观众们却不能阻止这个广告在他们脑海